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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
来源: | 作者:中餐协 | 发布时间 :2021-02-18 | 1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八)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食品采购和加工要求

  (九)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十)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十一)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二)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追溯码,在餐厅内显着位置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五、顾客服务要求

  (十三)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按当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餐饮服务单位,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防疫健康码”“行程卡”信息等相关工作,上述信息符合要求且体温检测正常,方允许进店;通过扫描进店人员“防疫健康码”等方式,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保护工作。

  (十四)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十五)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十六)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控制餐厅(馆)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确保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

  (十七)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每个包间限开一桌,就餐座位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倡就餐人员在用餐前后戴好口罩。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

  (十八)对于合餐顾客,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